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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开展“雷霆攻坚”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

2020-08-25 16:46:14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黄嘉琛  廖建斌 吴茜)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推进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结合海口市中院集中执行要求,开展“雷霆攻坚”第四次集中行动。此次行动共派出干警16人,出动公务公车7辆,执行案件8件,邀请陪执员1人,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5万元,开展搜查行动1件,拘传1件,清场1起。
  
  此次行动,龙华区法院严格落实“四统一”的管理要求,以强制手段震慑被执行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惩戒规避执行人的执行力度,提高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压缩规避执行人生存空间,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彰显法律威严,促进诚信社会的构建,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例一:锁定线索异地出击  成功扣押涉执车辆
  
  原告梁某因合同纠纷诉被告海南某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张某于龙华区法院,龙华区法院作出(2019)琼0106民初9512号判决,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梁某退还购房款53000元及利息。但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向本院申请执行。经过法院采取调查手段,仅执行到少数的存款。申请执行人梁某提供了被执行人张某名下一辆斯柯达牌汽车线索。申请执行人在一经得知涉案车辆停放位置的线索后,便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带队前往涉案车辆停放地(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鲁能海蓝福源售楼部)。执行法官向车辆使用人释明了案件基本情况、告知其有权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阐明如妨碍执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后,车辆使用人便配合办案干警清理车上个人物品,向法院交出车辆钥匙。执行法官随后将涉案车辆扣押至存放地点,记录车辆保存现状后,张贴封条,此次扣押任务顺利完成。
  
  案例二:和解拘留齐发力 法院执行护权益
  
  申请执行人刘谋某与被执行人刘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龙华区法院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考虑到本案标的不大,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经申请执行人反馈,被执行人偶尔会在其父母的租房过夜,并于8月20日晚到房东处确认被执行人有回来过夜。执行法官得知消息后,于次日上午7时30分和法警一同火速赶往现场,途中接到申请人电话告知被执行人正在离开住所,执行法官当机立断让申请人开车跟住被执行人,并让法警添加申请人微信后取得实时共享位置信息,一路追踪下,终于在上午8时10分左右拦下被执行人,依法将被执行人带回本院后,执行法官先让双方明确了案款具体数额,再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下由双方提还款方案。鉴于被执行人仍执意称其没有收入经济困难仍想继续拖延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打算对本案采取同时进行和解及拘留双管齐下的办法处理,向被执行人释明未如实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依法被拘留十五日的法律后果后并依法出示拘留决定书,再带被执行人去做核酸检测,被执行人见此情形连忙四处找人借钱来支付案款,经过数个小时的筹款,被执行人筹措到申请人提出的案款并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微信支付相应案款,其余后续借到的现金也如数转入法院执行执行案款议案一账户中。被执行人作出还款承诺,申请人表示同意,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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