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倩)近日,海南一男子罗某因帮朋友忙而被追打,前去报案后一查竟是醉酒驾驶,美兰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9年3月16日21时许,被告人罗某与朋友李某等人在海口市某KTV唱歌喝酒,期间罗某喝了约六七罐啤酒。当日晚23时许,符某某(绰号“阿开”)发信息给罗某,称自己在灵山镇中心街“某茶店”旁边跟别人起争执,让罗某过来帮忙。随后,被告人罗某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独自驾驶×××小型轿车从某KTV停车场出来,途径仙元路、文西一街、灵文嘉线、灵桂路口,行驶至灵山镇中心的“某茶店”。被告人罗某到达现场后被双方10多人追打并受伤,随后,罗某和朋友到医院治疗并前往灵山镇灵山派出所报案。
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罗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便将罗某移交给海口市交通警察支队美兰大队灵山中队,次日4时许,民警依法将罗某带至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抽血检验。经鉴定,罗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告人罗某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证据及量刑意见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
据此,美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牛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