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潘春培)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宣传、贯彻、落实,引导残疾人自觉学好用好民法典,加强残疾人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自我保护意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海南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特邀调解员、手语翻译法律知识培训班,全省各级残联会干部、各市县特殊教育学校手语老师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8月28日上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庄梦婷受邀为参训人员进行了授课。

“民法典是我们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贯穿于人们生活的始终……”庄梦婷法官以民法典总则编为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五个部分的基础法律专业术语进行释义,并通过列举分享发生在生活中的真实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给参训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普法课,大家听得津津有味,受益匪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残疾人应该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平等权利,同时也应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庄梦婷说到,“残联干部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作为残疾人的服务、教育群体,有着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的职责。为此,自身学习好运用好法律法规并及时向残疾人传授好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对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至关重要。”
在场参训的残联会干部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们纷纷表示,此次授课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加深了他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将把此次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进一步传授给残联会成员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让他们深刻领会民法典实质,学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下一步,琼山法院将坚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扩大民法典普法宣传范围,让更多群众了解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并将始终同全社会一道,为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送去法治力量。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