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唐铭泽)1月21日21时52分,儋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七街一民房发生火灾,火势较大,无人员被困。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特勤中队出动3消防车及13名指战员火速前往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
火灾现场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展开侦查,发现起火建筑为三层居民楼房,着火部位为一层小仓库,燃烧物质为塑料制品,有大量浓烟,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了解情况后,消防员立即分为2组展开扑救行动,灭火小组出单干线两支水枪对着火楼层进行灭火,控制火势,同时利用排烟风机进行现场排烟;搜救小组携带破拆和救援器材,对二楼、三楼进行搜救,再次确认起火建筑内无人员被困。经过10多分钟努力,明火被扑灭,消防员继续利用水枪对现场进行冷却降温,确认现场无复燃可能后撤离现场。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具体火灾原因正在调查。
火灾现场
同时,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冬季天气阴潮,切勿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外出要拔除电源断电;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厨房用火切忌无人看守,燃气管道和阀门勤检查,人员外出熄火关气。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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