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裕勋 吴茜)日前,为实现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进执行工作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迈进,根据海口中院“雷霆攻坚”部署安排,龙华区法院开展第五次集中执行行动,取得较好效果。此次行动龙华区法院共派出干警18人,集中执行案件8件,派出车辆5辆,查封房产1件,成功扣押车辆1辆,清场2件,交付房产1套。
原告某银行将被告许某诉至龙华区法院,龙华区法院作出(2019)琼0106民初935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许某向原告支付贷款本金、利息等合计89603.28元,原告某银行对被告名下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遂向龙华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
8月27日上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通过车辆定位系统监控到被执行人许某名下车辆昨晚从昌江开往海口,目前停放在黄金海景大酒店,执行法官团队迅速前往黄金海景大酒店地下车库扣押被执行人车辆,但到达现场后一直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一边与拖车公司联系安排拖车,一边要求黄金海景大酒店工作人员协助联系车主。一小时后车主到达现场,承办人当场向其释明拒不交出车辆的法律后果,车主最终主动配合交出车辆,法院顺利成功扣押该车辆,下一步将依法对该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中将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结案工作中,努力提高核心指标和质效指标,完成结案任务,力争使执行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