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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指山检察院对一宗公益诉讼案件召开磋商会

2020-09-11 09:37:29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李静 朱剑瑞)9月10日上午,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就该院办理的一宗某养殖户在地表水上养殖家禽致使地表水水质超标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公益诉讼案,邀请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五指山市水务局、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三个行政单位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会上,五指山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简单介绍了基本案情,并针对性提出三个案件焦点问题:一是农户在离地表水20米内及地表水上是否可以进行非规模化养殖;二是农户在离地表水20米内及地表水上进行非规模化养殖致使地表水被污染了,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由哪些行政机关进行监管;三是针对本案中水满乡什祝青溪的污染问题,行政机关如何履行职责进行有效整改。
  
  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五指山市水务局、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的与会代表针对承办检察官提出的三个焦点问题与承办检察官磋商交换意见,最终达成以下一致方案:
  
  五指山市生态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于10日内将上述问题整改到位;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作为河长制责任单位,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引导群众10日内处置所养殖家禽,为确保养殖户收入稳定,可划定区域给养殖户进行圈养,同时确保不影响水体环境,或者引导养殖户转产;五指山市水务局在职权范围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以上工作。
  
  会后,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五指山市水务局、五指山市水满乡政府的与会代表对于五指山检察院利用磋商的办案模式表示充分肯定,表示今后将在线索发现、探索履职作为与不作为等方面加强同检察机关的联系,共同推进问题的有效解决。
  
  据了解,五指山检察院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立案后采取磋商程序的办案模式,充分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有利于实现案件精准监督,促进办案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同时也进一步推动该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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