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佳艺)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海南省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决定建立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联动平台,共同推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据了解,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联动平台的建立旨在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联动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能力;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着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推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全方位保障。
依托联动平台,妇联组织应将自行发现或受理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线索,即时依法移送(24 小时内,下同)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检察院应当依法快速处置,对家暴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提前介入、开展“一站式”取证保护工作,并将办结结果即时反馈妇联组织。各级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应协同办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敏感事件,并即时报告省级联动平台办公室。
对需救助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庭,联动平台将开展调查评估、经济帮扶、心理救助、社会救助、帮助教育、家庭教育指导等综合救助。检察机关认为有变更、撤销监护权或追索抚养费等工作必要的,可以委托或会同妇联组织就监护意愿、监护条件、经济状况等开展调查或者评估工作;妇联组织应当接受委托或协同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可在严格遵守保护妇女儿童隐私权的基础上、将受托事项指定专业机构办理。
联动平台还将建立帮教人才库及合适成年人队伍。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事)件时,对应帮教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可以委托或会同妇联组织及其专业力量,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心理干预、心理矫治、观护帮教、亲职教育等多种帮教工作。
此外,联动平台还将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切实发挥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和 12338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联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