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梅艺馨 刘彩玉)今年以来,海南省澄迈县检察院通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的提升,有效实现司法办案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简分流,深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见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截至9月1日,澄迈县检察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177件267人,适用率为82.4 %,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提出确定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为96.0%,认罪认罚案件认罪服判率达97.3%。
澄迈县检察院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司法办案廉政教育、制定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权力清单、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等举措,加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内部监督规定,构建多层次内部监督网。
同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按照规定规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开通 12309 检察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行使。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