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熊学定)9月15日,海南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种润之带领残联相关部门一行16人到海南省一中院调研、考察司法助残及无障碍建设情况。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萍,副院长刘嘉,相关业务庭领导陪同调研。双方签署《法律助残合作协议》,并就深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王萍结合一中院司法审判实际,详细介绍了该院在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司法服务、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情况。海口市肢残人协会主席李海湘坐轮椅亲自体验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诉讼绿色通道,残障人士法律服务站、一站式调解平台、专用卫生间等诉讼全流程保障设施和场所,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座谈前,双方签署了《法律助残合作协议》,并举行盲文刻印机交接仪式。
座谈中,王萍指出,扶残助残是司法为民、司法关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海南省高院和省残联的共同努力下,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残障人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就切实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提出明确要求,为海南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一中院严格落实各级关于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文件和意见要求,结合法院审判实际,创新模式、主动作为,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切实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一是提供优质诉讼服务。一中院新审判大楼2017年投入使用以来,就开辟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和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残障人士法律服务站,建设残障人士接访专区、专用通行道、助残标识、专用卫生间等设施场所,配备拐杖、轮椅、扶手、助听器、放大镜等助残设备。对于残障当事人案件,立案时在审判管理系统中予以特别备注,纳入案件流转绿色通道。对行动、交通不便的残障当事人,根据实际条件灵活采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快速立案,加大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当庭结案、就地执行等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远程视频服务。
二是减免残疾人诉讼费彰显司法关怀。当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想进行维权而又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的情况,根据当事人申请提供减免诉讼费的司法救助。2019年1月自2020年6月,海南一中院共受理8件涉残疾当事人申请减免诉讼费救助的案件,全部予以批准,减免诉讼费共63755元。
三是及时高效化解纠纷,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完善涉残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灵活开展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多元调解。对于已经受理的涉残案件,充分利用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速裁程序等,缩短办案周期,加大执行力度,尽快实现残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种润之对一中院在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助残服务保障、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完善相关设施服务、建立法律助残长效合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王萍表示,一中院将在海南省高院的指导下,充分听取省残联对法院在保护残疾人权益方面的意见、建议和需求,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诉讼绿色通道纳入一流营商环境之中,凸显对残疾人的关注和关爱,人权的敬畏。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