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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法院法官耐心明理化纠纷 暖心执行促和解

2020-09-18 16:08:34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莫掬岚)申请执行人王甲与被执行人王乙系亲戚关系,曾合作经济作物育苗项目,后因债务产生纠纷,导致双方矛盾加深恶语相向,被执行人王乙欠款拒不给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近日,海南省保亭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晓之以理,释明法律,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申请执行人王甲与被执行人王乙于2017年7月25日签订一份《槟榔种苗工地合同书》,王甲自愿退出保亭县某区苗圃基地育苗合作项目,约定王乙需向王甲支付育苗投入资金及费用236000元。
  
  2018年8月6日,王乙向王甲给付50000元,当日,王乙向王甲出具一份《欠条》:现已还王甲槟榔款伍万元整,合同书欠有壹拾捌万陆仟元整。2019年7月30日,因王乙未按合同约定期间给付剩余欠款,王甲在多次追讨未果后,向保亭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王乙尚欠原告王甲136000元,被告王乙于2019年12月30日前给付86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50000元。
  
  由于被执行人王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甲于2020年7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乙在接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以各种理由推拒,不予配合,且对申请执行人王甲恶语相向,态度较为抵触。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乙的个人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卡等予以冻结。同时,承办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王乙的思想工作,释明法理情理。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王乙终于认识到过错,主动和申请执行人王甲和解,并筹措款项90000元现金,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同时明确表示余款将在近期尽快付清。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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