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9月28日上午,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这是该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来首次举行公开听证。

澄迈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赖丽主持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及律师担任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赖丽专委阐述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审查听证的重要意义和听证程序,并对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救助依据以及拟救助金额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申请人李某某陈述了司法救助申请理由,村委会干部介绍了申请人家庭情况、经济收入情况。
经听证查明,申请人李某某一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靠丈夫廖某某外出务工维持生活,现廖某某因案身亡,被告人亲属只赔偿交通事故死亡安葬费人民币35000元,目前家庭经济来源仅靠李某某割胶每日人民币30元的收入,还要独自抚养一对年幼儿女,生活陷入困境,可能因案返贫。经告知司法救助相关法律程序,申请人李某某于9月22日向本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听证员分别从法、理、情的角度对申请人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进行了评析,一致认为李某某符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并对检察机关以实际行动体现司法为民,为救助申请人办实事、办好事给予高度评价。
澄迈检察院在充分考虑申请人困难情况和听取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决定给予申请人李某某人民币3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让案件的办理过程公开透明,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加深了对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了解,传递检察温度,以办案护民生,彰显检察机关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情怀。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继续依托检察职能,积极发挥司法救助作用,防止受害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