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宗非法制造枪支刑事案件。澄迈县中兴镇的王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据悉,2019年初,为驱赶常来偷食自家稻谷的鸟类,王某计划制造一把枪支。王某在网上购买了射钉枪及相关配件材料后,便在其家中将所购材料焊接组装成枪支。王某利用该枪支驱赶偷食稻谷的鸟类数次,并在每次使用后将枪支藏于家中后院。2020年9月,王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后投案,并主动上交该枪支及相关配件材料。经鉴定,王某上交的枪型物品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澄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一把非军用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王某有自首情节,又认罪认罚,故依法对其从宽处理,最终以王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涉案枪支及相关物品均予以没收并由扣押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生效并交付执行。
法官提醒:对国家实行严格管制的物品,一定要做到不私造、不买卖、不持有,若发现身边有人非法持有严格管制物品,请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实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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