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朗小团 通讯员张博)近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对一起申请民事提请抗诉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静主持,邀请了1名市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3名当事人所在镇政府和单位指派人员担任听证员,2名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据了解,该案件双方当事人本是熟人关系,合伙购买挖机开展经营活动,约定由原告出资10万元首付款,被告负责经营管理,但因经营不善,双方发生纠纷。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本金及部分利息并得到了执行。事后,原告一直认为被告隐藏了经营利润,对法院部分判项不满,到多个部门进行信访,希望能拿回经营期间的利润分红。最终,到儋州检察院申请提请抗诉。
儋州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法院的判决本身没有问题,申请人的诉求未能满足是因其主张的“经营利润”缺乏证据证明。但因申请人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若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申请人有可能继续信访,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当事人工作单位、所在镇政府走访调查,了解双方当事人合作经营、发生纠纷的真实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的公信力,保障当事人诉权,儋州检察院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依法引导当事人和解,助其解开心结。
听证会上,针对申请人主张的“经营利润”问题,因缺乏证据一审判决未予支持,因此申请人纠结于认定“合伙关系”和认定“借贷关系”哪个对自己举证更有力。承办检察官向申请人充分分析案情,听证员也就不同法律适用,向申请人分析利弊,提出意见。通过检察官、听证员的共同调解,申请人最终理解并接受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消除了对法律理解的疑惑。最后,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表示不再就此事诉讼和信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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