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左环)近日,海南省陵水县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在陵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志云作为主办检察官主持案件听证会。听证会不仅召集了相关案件当事人,还专门从县检察院刚组建的“听证员”库中,邀请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背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以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借用“外脑”和“智库”更加准确地确定行政主管部门主体责任。
据了解,陵水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陵水县椰林镇一座水利工程桥梁,因车辆严重超载致使水利桥梁坍塌、损坏。经查明,该水利桥梁确实存在因车辆严重超载造成水利桥破坏,存在安全隐患。随即邹志云带领承办检察官熊施宁、王茂勇来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同时就该3起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有效履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履行职责,确保修复桥梁、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视频短片、照片展示,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充分说明审查认定的证据。相关行政机关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分别对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办案检察官围绕各行政主管部门所应负有的法定职责、履行职责情况及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提问。听证员们围绕该案件事实向相关涉案当事人和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并进行闭门评议。
随后,听证员就该3起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讨评议后达成共识。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行政机关对水利桥梁维护监管负有各自法定职责,检察机关调查事实清楚,取证客观充分,建议对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桥梁修复问题整改落实。
为推进案件及时快速推进,听证会结束后,陵水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正确、怠于履行职责等情况,当场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并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履职,强化整改。各行政主管部门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承诺将认真履职,落实好“路长制”的要求。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听证会进行了全程的监督。
本次听证会,在充分保障了相关涉案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使各方都能够全面了解案情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家法律规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促使达成和解协议,极大地节省了公益诉讼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该桥梁正在修复施工中。
据悉,该案是陵水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由检察长亲自主办。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标杆示范作用,同时开启了县检察院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篇章,实现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上“零”的突破。
下一步,陵水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关于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相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系统治理和诉源治理,更好地服务保障陵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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