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韩贝)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切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护航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主动联合琼海市应急管理局,共同走进辖区内的福松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联合专项检查。
在福松实业有限公司,琼海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蒙劲松和琼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周海通一行实地查看了该企业双级氨压缩机操作机房内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巡查记录填报、生产作业风险点布置以及人员上岗资格等,了解了双级氨压缩机操作流程、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监管等相关情况。
实地检查后,蒙劲松向该企业公开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并向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制发背景及重要意义。蒙劲松指出,要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松懈心态;要紧密结合“八号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下一步将积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八号检察建议”,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企业安全、有序生产。
下一步,琼海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合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推动琼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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