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符多爱)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探索建立“双庭长”机制的工作部署,东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翁克川、副院长高筱妤、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海雄兼任人民法庭第一“庭长”。为落实“双庭长”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近日,东方法院三个院领导作为兼任“庭长”积极到法庭开展指导工作。
在四更法庭,翁克川强调,要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等文件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以创建“枫桥经验”示范点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同时,加强特邀调解员进行政策宣传及平台运用培训,切实发挥人民法庭的工作职能,打造辖区“无讼乡村”,推动法院“诉源治理”工作。
在感城法庭,高筱妤作为兼“庭长”,她强调,要在深化诉源治理上有新担当。要彰显“小法庭大作为”,全面履行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责,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持续加强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等沟通联系,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在东河法庭,邀请了辖区广坝农场、广坝居及东河镇东风村民委员会代表参加座谈。会上,郑海雄和与会人员畅谈“诉源治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等相关政策,并强调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运用多元解纷方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共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迈向新台阶。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充分发挥法庭“双庭长”制度优势,带头履职,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从而发挥“领头雁”的效应,促进基层工作的全面铺开,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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