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慧 通讯员黄海俊)近日,海口海事法院调研组一行到三亚调研海事司法服务保障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情况。海南邮轮法治与发展研究院、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海南国际游艇交易有限公司、三亚市凤凰公证处等近十家涉邮轮游艇产业单位参加调研座谈。
调研组经调研了解到,近年来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海南省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等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出台,海南自贸港建设游艇产业发展的一些政策有效落地,长期以来阻碍游艇产业发展的游艇经营禁止、异地游艇登记受限、进口游艇登记船龄较窄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还出现尾波冲浪、水上自行车、潜水艇等新发展业态,海南游艇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2021年仅三亚一年的游艇出海人次就超过100万。与游艇产业蓬勃发展形成鲜明对比,邮轮产业基础设施薄弱、航线单一、客源较少,且受疫情影响较大,产业发展严重受阻。
交流过程中,大家普遍反映,海南自贸港建设为邮轮游艇产业发展提供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要用好政策红利,发挥好法治保障的基础支撑,推动邮轮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游艇产业虽发展迅速,但依然面临着管理体制不完善、游艇交易评估鉴定难、“僵尸船”处置难等现实法律问题,一些新兴的旅游业态需要提前研判,消费者权益保护也需要持续关注。邮轮产业需要更多的政策扶持,此外如何在邮轮旅游过程中持续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如何界定涉邮轮纠纷责任主体等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有效解决。
座谈会还就如何加强海事司法与研究机构的深度合作、如何看待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前景并提前研判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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