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汉江 通讯员罗凤灵 刘士彪)近日,广西男子庞某在一场司法拍卖中出价43次,且在无人出价时自行加价9次,成功竞拍2部手机及1部卫星电话,之后却拒不交付尾款2440元,被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恶意竞拍,罚款2000元以示惩戒。
海南二中院执行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件,在某司法拍卖平台上以1300元的起拍价公开拍卖涉案物品,包括2部手机及1部卫星电话。经过多轮竞价,买受人庞某以2540元最高价竞得。按照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后7日内,将剩余款项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但庞某迟迟没有缴纳拍卖尾款2440元。经执行法官多次催促,庞某均答应会尽快缴纳尾款。直至执行法官向其发出《限期缴款通知书》要求3日内缴纳,并告知其悔拍将面临的风险后,庞某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
执行法官通过调取竞拍数据分析得知,在此次竞拍中,庞某出价43次,其中包括在无人出价的时间段内,自己抬高拍卖价格多达9次,在此情况下竞拍成功却又不缴纳尾款,庞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行为已经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可依法认定为恶意竞拍,遂作出对庞某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司法拍卖程序已重新启动。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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