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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中院成功调解4起劳动争议案

2022-05-24 10:46:23  作者:王京锋 蓝海燕 王琴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5530

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蓝海燕 王琴)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4起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有效缓解了企业和职工的矛盾,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平稳发展。


据了解,韩某、陈某、陆某、邢某系文昌某房地产公司职工,双方于2019年1月签订了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自2020年开始陷入经营困境,未能按月及时向职工发放工资,2021 年3月29 日韩某、陈某、陆某、邢某以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向公司送达《被迫离职通知书》后向文昌市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文昌某房产公司向韩某、陈某、陆某、邢某四人支付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该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与仲裁裁决一致。文昌某房产公司不服遂上诉至海南一中院。


承办法官阅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自韩某等4人申请仲裁至今已有一年多,双方矛盾纠纷仍未解决,肯定存在心结,简单判决不利于维护劳资和谐,于是安排助理庭前通过电话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相互置气,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举步维艰。觉察出双方的对立情绪后,法官助理在后续的询问过程中,采取了拉家常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当庭互诉衷肠,充分表达彼此诉求,倾听彼此心声,同时适时对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予以认可,鼓励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打开心结才能更好处理纠纷,实现双赢。询问接近尾声时,双方对立情绪已逐渐消除,法官助理便趁热打铁对双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首先从案件证据、法律规定及企业声誉出发,向上诉人文昌某房产公司分析诉讼风险、调解益处,成功说服该公司同意调解,又从疫情大背景下企业普遍生存状况、“劳企双护”审判理念及社会和谐角度出发向韩某等4人释法说理,最终韩某等4人同意调解并主动提出减少一审判决经济补偿的数额。至此,4起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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