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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法院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促执行

2022-05-26 15:12:29  作者:余庆鹏 熊桢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526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熊桢)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促使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据了解,在原告陈某明、陈某会与被告陈某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陈某明、陈某会返还被告陈某佳8000元;被告陈某佳需将位于龙华区龙桥镇某村民小组的0.5亩土地上的建筑物予以拆除并返还给原告陈某明、陈某会。海口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龙华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约谈陈某佳告知其应当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责令其限期迁出涉案土地。然而期限到期后,陈某佳依然不肯接受陈某明向其返还的8000元人民币,也不肯拆除涉案土地上的建筑并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土地,对案件执行表现出拒不配合的态度。


陈某佳有能力迁出而拒不迁出,其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了维护司法权威、法律公信,保证案件执行到位,龙华区法院向陈某佳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并当面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如果到期仍不执行,其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在《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的震慑下,被执行人陈某佳两天后就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据介绍,在执行工作中,行为类执行案件相比金钱类给付案件矛盾深、风险高,更复杂,更难执行,对执行法官提出的要求更高。《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是一种惩戒预警的执行措施,通过预先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以最小的成本、最低的代价,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及时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的实现。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结合基础基层跃升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等,进一步加大执行和惩戒力度,创新执行方式,规范执行行为,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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