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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检察院多形式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

2022-05-27 10:05:54  作者:余庆鹏 王琪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422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王琪)5月1日起,《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了解新时代的信访工作,根据海南省信访局、省检察院、县信访局关于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关通知要求,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多形式积极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努力把矛盾能化解在基层,屯昌检察院党组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题和主要内容。


同时,屯昌检察院还组织到屯城镇、枫木、黄岭农场持续三天集中开展以“贯彻信访工作新《条例》,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和生动有趣的图文折页等形式向群众进行信访工作普及宣传。为了更方便让群众了解信访工作,干警们积极热情,深入到各个商铺、早餐店及市场中去,积极主动向群众详细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内容,普及信访知识,对群众所关心的问题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信访意识。活动共计发放《信访工作条例》手册40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


此外,为扩大《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覆盖面,屯昌检察院还坚持“线下+线上”联动宣传。利用一楼大厅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的图片和视频,积极发动广大干警转发学习;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条例的背景、内容,营造出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的浓烈氛围。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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