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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 督促失职家长“依法带娃”

2022-06-01 10:25:58  作者:施建兵 何书雯 邢晓姗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444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何书雯 邢晓姗)近日,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何书雯在审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后,向被告人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失职家长认真落实“依法带娃”,履行监护职责。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1月起实施后,乐东法院发出的第一份《家庭教育令》。


据了解,被告人容某系未成年人,其酒后结伙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鉴于容某是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其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缓刑。宣判后,容某悔不当初,表示将珍惜机会,好好改造。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了解到容某的父亲为谋生计,忽略了对容某的关爱、陪伴和管教,导致容某无心向学、沾染恶习,又因交友不慎,一念之差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鉴于容某的父亲怠于履行家庭责任,为了让容某的父亲切实履行家长的教育监护责任,合议庭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其宣告并送达了《家庭教育令》,要求容某的父亲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容某的父亲在接收《家庭教育令》后,深刻认识到自身的失职和家庭教育的缺位给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承诺会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加强对子女的关爱,帮助和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让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促进工作,扎实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积极联动多方力量,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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