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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组织召开“2022世界海洋日”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座谈会

2022-06-09 10:29:37  作者:王京锋 崔善红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420

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崔善红)6月8日下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海口海事法院组织召开“2022世界海洋日”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座谈会,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海警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交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与执法协作,努力形成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共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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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强化海上刑事执法司法衔接,深入推进制度集成创新,今年5月6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海警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特定海事刑事一审案件集中指定管辖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明确将海上交通肇事犯罪、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两类10种罪名的海事刑事一审案件集中指定由海口海事法院管辖。


会议指出,特定海事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是充分发挥海口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专业优势、理顺海上执法工作关系的有益探索和尝试,有利于加强案件管理、提高审判质量、统一裁判尺度,对海洋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保护。目前,海口海事法院已通过指定管辖的方式受理了9件海洋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其中某外籍渔民在我国南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了2021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报告。


就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会商机制,海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提高守护碧海蓝天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执法、侦查、检察、审判等机关的职能作用,共同筑牢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屏障。二是畅通海洋环保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海洋环保司法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共同体。三是建立海事刑事司法内部沟通协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良性关系,实现涉海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严格落实和执行《关于特定海事刑事一审案件集中指定管辖试点工作的意见》。五是海口海事法院要建立海事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团队,培育精品案件,在海洋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进入全国一流。


座谈会上,海口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简万成介绍了该院在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与会单位代表围绕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议由海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峻主持。海南省委政法委、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海警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座谈。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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