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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强制执行7起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件

2022-06-10 09:13:28  作者:施建兵 符多爱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218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符多爱)6月8日,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雷霆出击,依法强制执行7起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件,对大田镇戈枕村面积为78.7035亩土地上的芒果、槟榔等林木及所有地上附着物进行强制清理,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戈枕村委会与被执行人符某良、符某平等人因78.7035亩争议地发生纠纷诉至法院。2019年东方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执行人符某良、符某平等人自行清理土地上的附着物,将侵占的土地返还给戈枕村委会。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戈枕村委会向东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东方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涉案土地上还套种辣椒、豆角、茄子等短期经济作物并已挂果。为减少当事人经济损失,东方法院暂缓执行,并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教育,希望被执行人能在短期作物采收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并扬言要暴力抗法。


为妥善执行该案,东方法院预先做好风险评估、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联合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大田镇政府等部门共100多人现场协助执行。同时,为保证执行公开、透明,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等到现场监督见证执行全过程。


执行当天,执行人员抵达现场后,法警用警戒线隔离出执法区域,疏导围观群众后,随即进行测绘定点,安排挖机对涉案土地上的芒果、槟榔等林木及附着物进行清理。历经9个多小时,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全部清理完毕,将土地归还给申请执行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试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起到了很好的教育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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