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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被他人举报赌博 两男子恶意报复分别获刑

2019-02-27 09:38:3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王娇)怀疑被人举报赌博发生矛盾,男子纠集多人对他人进行报复,致人轻伤。近日,美兰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熊某辉有期徒刑九个月;扣押在案的菜刀1把予以没收销毁。
  
  2017年5月,被告人刘某怀疑被害人陈某华举报其赌博,双方发生矛盾。同年6月13日21时25分许,刘某、熊某辉等人共谋报复陈某华,于是被告人刘某驾驶豫C9F***轿车载被告人熊某辉、“志仔”(另案处理)等人到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福某村陈某华经营的麻将馆门口,由熊某辉、“志仔”先行上门要求陈某华关闭麻将馆。陈某华及其妻子吴某容与熊某辉发生肢体冲突,陈某华持刀追赶熊某辉、“志仔”,刘某下车与陈某华交涉未果,刘某、熊某辉、“志仔”逃离现场。当日21时40分许,刘某、熊某辉、“志仔”预谋再次报复陈某华,并准备菜刀、长刀返回该麻将馆,由熊某辉持菜刀,“志仔”持长刀砍向陈某华,陈某华持长棍回击。熊某辉持菜刀砍向陈某华头部致伤后,刘某驾车载熊某辉、“志仔”逃离现场。民警在案发现场扣押到熊某辉所持菜刀一把。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华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公安民警于2018年3月28日将网上在逃人员刘某捉拿归案。同年4月18日,被告人熊某辉自动投案。同年4月20日被告人刘某、熊某辉赔偿陈某华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熊某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轻伤,其二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熊某辉系自首,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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