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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2-06-10 16:48:40  作者:余庆鹏 周姝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55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周姝)6月7日,一当事人到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抽丝剥茧辨真伪,公平正义显神通”的锦旗送到该院简案组法官王开武手中,感谢法官尽职尽责、秉公执法,让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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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案系一起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购买了被告的二手商品房,在付清了房款及相应契税和印花税后,被告要求他缴纳房产个税,原告不同意,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也不愿意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于是原告起诉至法院。


王开武介绍,该案的争议在于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应由谁支付。按照规定,个人转让房产需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般按照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缴纳,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可免征个税。该案中,因被告名下有多套房产,不满足免税的条件,作为房产交易盈利方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由原告缴纳显失公平。


保亭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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