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黄国静)为妥善处理行政领域涉诉矛盾纠纷,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促进一起征收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容费历史遗留问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澄迈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云林主持会议,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参加。
据了解,澄迈检察院在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及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海南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甲公司位于澄迈县老城镇道辅村南侧三宗地块和位于老城开发区快速干道21公里处南侧一宗地块征收土地增容费历史遗留问题产生争议。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澄征决字[2020]4号《行政征收决定书》,以“对已经合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已动工建设的地块,按照该宗土地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作为评估时间节点(即2011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间)测算补交增容费,对于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地块,按现在的时间作为评估时间节点(2020年)测算补交增容费”为由,对甲公司征收涉案项目补缴土地出让金39128.9161万元。甲公司对征决字[2020]4号《行政征收决定书》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时间作为征收增容费的评估基准日不服,并主张以涉案地块明确由容积率自1.0或者1.05调整为2.0的时点,即2010年2月2日为时点,核定应补缴的增容费。
此后,双方针对涉案项目应补缴增容费的核定时间节点产生争议,并经过人民法院一审、二审诉讼,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败诉,原征收决定被撤销,但双方的行政争议问题尚未得到实质性解决。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至今未作出新的征收决定,甲公司尚未缴交涉案项目地块的土地增容费,甲公司相关项目的行政审批因此受阻,购买甲公司房产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存在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影响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的风险隐患。
针对上述行政争议,澄迈检察院决定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听证会上,李云林介绍了召开本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就基本案情进行了介绍,向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了解新的征收决定的进展情况及增容费核算时间节点的确定情况,听取了甲公司的意见、诉求和理由,并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和解释,通过释法说理让当事双方明白征收土地增容费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李云林要求,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高度重视该案,巨额增容费尚未依法收缴,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问题,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职尽责,避免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要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待新的征收决定作出后,要及时缴纳相应的费用。
人民监督员通过听取介绍、现场提问等方式,对案件问题和行政争议焦点进行了全面了解,并依次发表了听证意见,均表示支持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监督。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作了表态,表示接受听证会上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将尽快作出新的征收决定。甲公司代表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解决双方存在的问题表示感谢,同意对双方没有争议的部分项目宗地,可以先行缴纳增容费,并出具书面的承诺书,表示会按照听证会上双方达成的意见,待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新的征收决定后,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据悉,澄迈检察院通过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促进化解这一起征收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容费历史遗留问题行政争议,使双方在对涉案项目征收土地增容费的核定时间节点问题上达成初步意见,使困扰解决该行政争议的关键难点迎刃而解,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又督促涉案企业积极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征缴土地增容费,为甲公司的房地产项目继续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得到了企业、行政机关和人民监督员的一致认可。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督促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做出征收决定,督促甲公司及时、足额缴交涉案土地增容费,切实保障国有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利益,为澄迈县地区房地产市场稳定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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