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吴雁)2月16日,澄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澄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论所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至此,澄迈县检察院工作报告已连续多年获得全票通过。近年来,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源于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积极建言献策,一直以来,澄迈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不断规范接受监督的形式,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责任意识,凝聚监督共识。澄迈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检察长亲自筹划,分管检察长具体实施,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和干警大会等形式,反复强调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干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思想意识,始终将检察权放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推动形成习惯在被监督环境下开展检察工作的高度自觉。
健全工作报告制度,自觉主动报告工作。自觉维护人大权威,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在坚持每年向人代会作工作报告这一法定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定期报告履职情况,落实包括专项活动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反馈报告等一系列工作报告制度,使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2018年,澄迈县检察院共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部署、重要案件3次,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专题报告和定期汇报,认真审议研究,提出了重要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芳平对我院检察工作批示3次,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给予了充分肯定,为澄迈县检察院进一步抓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创新联络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代表监督。一是坚持“走出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走访人大代表,通过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倾听代表呼声,广泛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代表需要检察机关解决的问题,并落实反馈工作。2018年,澄迈县检察院共走访代表15人次,收集代表意见建议5条。二是坚持“请进来”,提高代表的参与度。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联络月活动,邀请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情况。2018年,共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此类活动13人次,提出意见建议7条。三是开展日常性的联络工作,扩大代表的知情权。向人大代表寄送检察工作简报、赠阅《检察日报》,邀请代表关注“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建立“预防+邮路”(自侦部门转隶前)、“公益诉讼+邮路”的宣传新模式,打造一支由邮递员组成的宣传志愿者队伍,设计、印制含有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公益诉讼标识的邮资信封,向全县三级人大代表寄送预防职务犯罪、公益诉讼宣传材料、信息简报等资料,使代表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检察机关职能、工作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共寄送宣传资料630余份。
重视代表建议办理,推动工作落实落细。除了在日常工作中倾听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澄迈县检察院还高度重视“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每年“两会”期间,澄迈县检察院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各代表团,听取并记录人大代表对澄迈县检察院检察工作的建议。“两会”一结束,澄迈县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准确把握代表关注的热点和重点,深入了解问题症结、具体建议措施,实现答复的有的放矢和建议的及时采纳。同时,细化任务分解,把办理代表建议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条线、落实到个人。每年年初,院党组都根据代表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部署开展检察工作,年中根据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各承办部门再次与代表沟通,向代表介绍办理工作情况以及相关检察工作的进展,充分听取意见,并根据代表意见正式起草书面答复意见稿,年底再次结合代表建议内容,采取电话、登门拜访等形式,逐件与代表联系沟通,由检察长亲自把关审签建议办理情况书面答复定稿后集中向代表邮寄,力求高质量完成好每一件建议的答复,努力让代表对办理态度满意、办理过程满意、办理结果满意。2016年至2018年“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30余件建议我院均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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