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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法院:领导带队化解诉源 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2022-06-23 09:50:52  作者:余庆鹏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60

本网讯(余庆鹏)6月21日下午,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京洲带着立案庭法官深入乡村,到包点的和平镇对原告和平镇长兴村第三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第三经济合作社)、原告和平镇长兴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兴村委)与被告李某合同纠纷等两案合并进行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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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李某承包的第三经济合作社土地,用于建造槟榔加工厂,带动村里经济发展及在农民致富之路上有一定帮助,但因环保评估不合格被取消建厂项目,未能达到合同目的,但未与第三经济合作社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在承办的厂区的土地上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李某同时承包的长兴村委土地用于种植槟榔及其他经济作物,但种植面积超出了合同约定的面积,同时也未缴纳相应的土地租金,进而引发诉讼。


在两案审查阶段,和平镇政府主动联系琼中法院,说明了李某承包的第三经济合作社建厂的土地在和平镇长兴飞瀑山咖啡庄园建设项目的范围内,该项目属于乡村振兴项目,对当地经济收入,百姓的致富是很关键的项目,介于时间的紧迫性和项目的重要性,且该项目已经落地推行,希望法院对两案进行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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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和平镇政府的信息后,和平镇包点领导王京洲带领立案庭法官等人前往乡镇政府实地查看,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先听取两案原告对案件案情的陈述与被告李某提出的四个条件。两原告表明诉讼不是目的,主要是想通过法院介入调解,推动和平镇长兴飞瀑山咖啡庄园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在充分听取原告及和平镇政府的意见后,王京洲不顾天气炎热,驱车前往被告李某的住处,与李某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向李某释明与第三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后,应当解除合同,并逐一释明了其提出的四个条件的合理与不合理地方。


李某在听取王京洲的释明并权衡利弊之后表示,明白现在乡镇政府在推进和平镇长兴飞瀑山咖啡庄园建设项目是想带动当地村民走上致富之路,能支持与理解该项工作。通过深入浅出的法与情的交流和释明,李某当即表示愿意支持乡镇项目的推进工作,并愿意与原告就解除合同具体细节进行协商。


据悉,琼中法院在推行法官包点工作制度以来,转变工作思路,由对纠纷保持治理转变为治理与预防两手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用联动思维,系统思维开展诉源治理,顺应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课题与发展要求,琼中法院诉源治理稳中见效,通过不断探索与创举,不但促进源头减量,为琼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同时在能力跃升年活动中,老法官现场教学,向青年法官传授化解经验,沟通技巧等,发挥了传帮带的精神。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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