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陈洋)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过程中发现:一家用作宾馆的经营性自建房场所违规在疏散楼梯间内多处增设可燃材料储物间,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陵水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场所危险部位进行临时查封。
经查,该场所为地上7层的宾馆,共有2个疏散楼梯间,经营者在2至6层东侧的疏散楼梯间增设布草、清洗剂、清新剂等可燃材料储物间,如果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灾会快速蔓延到其他区域,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该火灾隐患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后,对2至6层楼梯间增设的储物间全部进行了查封,并就此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火灾风险、疏散楼梯的消防技术标准和重要性对经营者进行了宣传教育,指导下一步的整改。
下一步,陵水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抓好辖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加大对辖区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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