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刘璐)近日,通过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和五指山市政府前期协调、共同发力,于6月27日成功追缴了一笔数额为1244519.20元的截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推动了五指山水・林溪小区235户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难题的解决。
据了解,五指山金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公司)在经营期间代收五指山水·林溪小区235户业主交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44519.20元。2021年4月26日,五指山法院根据申请人路茂旺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山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后重整失败,五指山法院于2022年1月26日终止金山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金山公司破产,因金山公司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没有及时将该款项交付给五指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现金山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导致大批业主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为保障群众利益,追缴截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五指山市根据《2021年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报告》(审社报【2021】177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6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问题整改督办工作会议精神,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金山破产案件府院联席会议,五指山市副市长黄育坚、五指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帅英、五指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潘子文、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陈月棉等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单位根据黄育坚部署,各司其职,共同研讨制定解决方案。按照方案执行后,6月27日,金山公司破产管理人从管理人专项账户中划拨金山公司代收的235户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244519.20元至五指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指定专户,成功追缴了金山公司截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据悉,此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划拨,得益于金山破产案件府院联席会议的召开和各单位的通力配合。下一步,五指山法院将继续发扬人民法院为人民的精神,推进破产案件府院联动常态化,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为五指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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