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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获刑两年

2018-11-15 20:53:5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烁)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罗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作案工具自制枪支一把、射钉弹十八粒、铁砂五卷、电焊机一台、角磨机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由五指山市公安局执行。

  

  据了解,2016年4月份,被告人罗某到五指山市区中桥附近某家五金店花70元购买了一条钢管,又在家中找出弹簧、铁皮、木块等用于制作枪支的其他配件,通过自己对枪支构造的了解,使用电焊机、角磨机等工具制造一把枪支。在枪支制造完成后,利用上山采药期间对枪支进行试射,该枪支击发性能良好。因该枪支开枪时响声大,担心被人发现,罗某遂将枪藏匿于自家鱼塘宿舍的铁架下,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查获。经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罗某放家中标识为4600002017030333-JC-001的枪型物品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

  

  五指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非军用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惩处。但鉴于被告人罗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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