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家震 通讯员莫文彬)7月7日6时许,三亚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称,吉阳区临春河路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附近,多辆电动自行车着火,未造成人员伤亡。接到警情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消防救援人员发现多辆电动自行车已在燃烧阶段,火势较大,情况紧急。消防救援人员分为两组,一组立即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区域实施断电,一组立即出双干线四支泡沫水枪展开灭火。经过20分钟紧急处置,明火被扑灭,但还有少许烟气不断冒出,为防止发生两次燃烧,消防救援人员立即拆卸电池进行冷却降温。
经现场统计,共有11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3辆电动自行车和2辆小轿车受到损伤,烧毁面积约15平方米。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中。
消防部门提示,电动自行车起火产生的高温和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昏迷窒息甚至死亡,一旦发生火情立即远离现场,随后立即报警。
[责任编辑: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