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屯昌检察院:“未”你而来 用法律守护青春芳华

2022-07-12 15:26:16  作者:余庆鹏 王首道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50

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王首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持续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7月9日上午,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丽以屯昌中学法治副校长身份出席屯昌中学散学典礼,为全校师生带来暑期法治教育第一课。


课堂上,宁丽通过向学生们介绍与未成年人关系最为密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切入点,详细讲解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涵盖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方面的内容。并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含义、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勉励同学们深处在伟大的新时代,要珍惜当下良好的学习环境,勤奋学习,认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从小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实际行动规划好健康成长的人生路,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努力成长为建设海南自贸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栋梁之才。


典礼期间,宁丽为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进行颁奖。


下一步,屯昌检察院将继续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需求,探索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形式,为未成年法治教育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