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发现丈夫出轨 妻子纠集他人暴力侮辱“小三”被判刑

2022-07-13 15:22:37  作者:施建兵 刘涵婧 陈鹏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640

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刘涵婧 陈鹏)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强制侮辱案,以强制侮辱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2021年,陈某发现丈夫李某某(化名)与被害人吴某某(化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同年10月,陈某纠集麦某某等四人至酒店商量教训吴某某,在使用其丈夫李某某的微信成功将吴某某约到酒店某房间后,陈某便质问、殴打吴某某,通过脱衣服、剪指甲等方式对吴某某进行侮辱,并指使麦某某等人用手机拍下裸照及视频,再用吴某某的微信将视频转发至吴某某的微信工作群。


乐东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等五人聚众以暴力方法侮辱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罪。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此外,陈某的家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万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被害人对本案发生具有一定过错。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后果,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该案中,陈某未能正确处理婚姻危机,为泄愤报复,对他人的裸体进行拍照、录视频并转发到微信工作群,其行为已触犯到法律。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要为了逞一时之快、逞一时之恨,侵犯别人的尊严,使用暴力伤害他人,否则可能会面临着牢狱之灾,后果和代价是沉重的。


[责任编辑: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