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王业广)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流法庭庭长陈忠悉心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妥善化解了当事人的金钱恩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郑某某和吴某是朋友关系,2021年9月,郑某某多次以购买工程材料为由向吴某借款。2021年12月,郑某某再次以投资生意为由向吴某借款,前后共计借款30万元。考虑到双方关系较好,吴某并未要求出具相应的借条。但郑某某在偿还吴某3000元借款后便未再主动还款,且还款时间一拖再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吴某遂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妥善处理纠纷,承办法官陈忠仔细查阅案卷资料,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可尝试先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到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为当事人详细分析判决执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并围绕民间借贷纠纷的内容,从公正客观的角度,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劝说双方互让互谅,减少对抗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郑某某于2022年8月15日起每月15日前偿还8000元给吴某直至欠款还清。至此,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在借款时,除了要有借条或借款合同,还要有付款的证据。在进行较大数额借款时,出借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载明借款的主体、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资金给付方式、使用期限、还款期限、利息等,付款时尽量固定好原始证据,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以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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