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马江来 吴晨)为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近日,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石某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彰显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赢得胜诉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据了解,2019年9月,石某向海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化肥,并签订了相应的协议,但石某并没有按照协议内容如约将货款支付,海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多次向石某催收货款未果后,遂诉至法院。乐东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民事调解书,确定石某应向海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11700元。调解书生效后,石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海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乐东法院依法向石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石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执行法官多次与石某释法明理,希望其能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石某态度依旧强硬,存在侥幸、规避的拒执心理,拒不履行义务,且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为促使该案顺利执结,乐东法院决定对石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过程中,在执行法官多次对石某进行教育,释法明理后,石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改往日漠然推诿的态度,主动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并积极联系其家人、朋友帮忙,一次性将全部执行案款支付给海南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林前方]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