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施建兵 通讯员羊多德)为用实际行动深化“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近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邦溪人民法庭法官走进田间地头与当事人沟通协调,现场释法明理,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
邦溪镇邦新村村民韦某忠诉称,其承包的位于邦溪镇邦新村委会都竹二组“坡累连”土地被刘某忠侵占用于种植甘蔗,多次要求刘某忠停止其侵权行为,但刘某忠对其要求置之不理。双方协商不下,韦某忠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忠返还侵占的上述土地。
“土地纠纷类案件比较特殊,要坚决避免矛盾激化,杜绝案结事未了现象发生。”收到案件后,邦溪法庭庭长陈柳积极与村干部、村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沟通,并要求驻庭调解员要尽最大努力争取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但经调解员、村干部的多次调解协调,双方仍未达成一致,甚至存在矛盾进一步激化的倾向。调解员遂将案件推送到审判系统办理诉讼立案,并定于8月3日开庭。
本着调解优先,最大程度减轻群众诉累的原则,庭前,陈柳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做调解工作,并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进行查看,在争议土地上组织双方调解。陈柳法官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经过陈柳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韦某忠当场决定撤诉,该起土地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群众权益无小事。一直以来,白沙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不断拓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努力开创诉讼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引导当事人选择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贴心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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