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零容忍!儋州警方持续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2022-08-25 10:25:38  作者:朗小团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80

本网讯(朗小团)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儋州警方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持续严打私自外出、私自营业、非法聚集、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等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一批涉疫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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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居住在西联农场国税宿舍的陈某珍不戴口罩、私自骑车外出。返回途径十字路口防疫卡点时,被防疫工作人员拦下,陈某珍用语言威胁辱骂对其劝诫的工作人员。因陈某珍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和威胁辱骂他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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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解放派出所在防控巡查工作中发现4人在儋州市那大镇商业街聚餐喝酒。因谢某平、甘某灿、郑某雄、罗某福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上4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8月21日,居住中风险地区的梁某驾车载同样居住中风险地区的范某海,持过期工作证件欺骗防疫卡点工作人员放行。因梁某正和范某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2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和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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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儋州市三都区李某光、罗某飞、梁某林3人明知自己所在区域为高风险封控区,仍无视疫情防控规定,通过穿越树林方式躲避封控区卡口检查到达儋州市峨蔓镇务工。因其3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3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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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儋州市大成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黎某彪、黎某文、陈某清、高某杰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明知儋州市实行静态管控的情况下,仍然在儋州市大成镇南和街一处民宅聚集打牌,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该4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上4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可拨打110积极举报。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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