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朗小团)8月27日晚22时许,儋州市那大镇西干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房间里聚众喝酒。前进派出所接警后,随即安排警力前往处置。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吴某文、王某新、王某超3人正在聚众饮酒。该3人谎称均为房间内做工人员,同时居住在该房间居家隔离,并未串门聚集。经民警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吴某文刚刚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回家,未按规定继续居家健康监测,还邀请王某新、王某超到位于中风险区的解放北路家中聚集喝酒。且吴某文已经收到了疫情防控指挥部发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和提示短信。
吴某文、王某新、王某超3人明知儋州市那大镇实施静态管理措施,要求中风险地区居民足不出户、错峰取物、不聚集、非必要不出门;解除医学隔离观察后,必须做到严格居家健康监测5天。但3人仍违反相关防疫规定聚众喝酒。儋州警方依法对以上3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警方提示,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解除医学集中隔离观察后,仍需“足不出户”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如有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外溢、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个人的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可拨打110报警电话积极举报。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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