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张海哲)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管员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时,依法查获一起驾驶人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件。目前,该违法行为人已被三亚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10月7日晚,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棠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路管员卓培雄在海棠区林旺互通路段开展整治行动。一辆琼A1**69号普通小型客车行迹异常,路管员立即上前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该男子血液内酒精浓度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查询核实,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义(男,32岁)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其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暂扣期间。
经询问,陈某义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义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义已被三亚市公安局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处罚。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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