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京锋 通讯员 梁薇)在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及时转变司法救助工作“依申请救助”到“主动救助”的传统做法,解决被害人困难之急,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案环节感受到温暖。同时,秉持“一手撑伞,一手干活”的理念,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做到疫情防控和司法救助工作同步进行。近日,成功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许某某司法救助案。
加强控申条线和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提高各办案部门对司法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在对该刑事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刑检部门办案干警牢固树立“办案人员是司法救助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发现被害人许某某的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况下,主动与控申条线联系移送线索,控申条线办案干警收到线索后,立即开展救助线索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主动增强救助意识。控申条线办案干警在收到案件线索后,及时开展调查,了解到许某某不仅是未成年人而且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也符合国家救助基本条件,为防止疫情下应救未救导致救助对象生活困难,办案干警主动联系许某某的监护人,引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准备司法救助相关材料。
因疫情较重,各地方防控措施较为严格,救助的证据和材料收集难度增加不少,为及时调取证据和材料,办案干警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和方法,多次通过电话与救助申请人沟通,了解许某某的相关情况,并与县相关疫情防控部门联系,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多次与救助申请人的村委会核实其家庭困难情况。在了解到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情况下,按照发放程序第一时间将6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许某某手中。
[责任编辑:林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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