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姚锐 通讯员 冼才华)“太感谢了!我以为根本就不可能追回来。”3月5日上午,琼海市公安局在城南派出所“11.18”入室盗窃案的涉案财物发还仪式现场,4名女业主将写着“破案神速 雷霆出击”“犯罪克星 神警雄风”“英勇神警 破案神速”等内容的锦旗送到了琼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并领回了各自丢失的财物。
失主向琼海警方赠送锦旗 姚锐 摄
据了解,此次发还仪式上4名业主共认领了涉案的项链、手镯、戒指等黄金饰品23件,价值约4万余元。
一栋楼四住户被盗 其中一户居然微无察觉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四名女子都是琼海市富华路某小区同一栋楼的业主。2018年11月17日晚21:30业主林女士回到家后发现自己无法打开自家房门,于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我开不了门,感觉不对劲,不知道家里有没有被盗”。随后,迅速赶来的警察帮她开了门,她发现家里首饰全部被盗。
2018年11月18日早上,业主黄女士从抽屉里拿出硬盘准备去加班,发现抽屉被首饰盒卡住了关不上,于是打开盒子里装首饰的袋子,发现完好无异,可首饰全没有了,便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在前往小区监控室查看监控时,遇到了通宵在查监控的林女士。
2018年11月18日下午13:30,民警接到业主周女士报警电话称,自己所有的首饰都不翼而飞了,原来周女士准备换条项链上街时才发现项链不见了,她回忆起上午看到有人在监控室,还听到吵吵嚷嚷的。这才意识到小区被盗了,于是报了警。
业主吴女士说她平时东西到处都放,家里有没有丢东西根本就不知道。“警察通知我去派出所确认丢失的首饰时,才意识到家里可能被盗了,直到看到自己的首饰时,才确认家里确实被盗了。”
案发3小时后可疑人清晰现身 不足48小时嫌犯落网
2018年11月19日16时许,城南派出所办案民警仅用不到48小时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接到林女士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通过“天网”雪亮工程发现了两名可疑人员,一人乘坐电梯、一人走楼梯。男子乘坐电梯的时间定格在2018年11月17日的19:03。
随后,办案民警依托琼海市公安局“路长制+天网+地网”工程,并联合相关警种迅速对线索开展分析研判,第一时间锁定了作案嫌疑人唐某(男,40岁,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北景镇人)和覃某(男,29岁,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北景镇人),并于11月19日下午,在琼海市博鳌镇一家餐饮店外锁定嫌疑人作案车辆,于是将警力布设在周边等待嫌犯出现,16时左右,两名男子从远处走近车辆,刚打开车门就被民警抓获。
据了解,唐某在老家做水产养殖,因效益不好便约无业人员覃某业来海南“挣钱”。他们是13日从广西坐大巴车来到海口,连夜又坐出租车到了儋州。第二天,以覃某业的身份证在儋州租了一辆黑色小轿车。16日,两人开车直奔博鳌镇,在一家旅馆包了一个套间,计划租期10天。
17日,唐某和覃某业开始“踩点”,最终选择了教卫小区。嫌犯称,白天他们步行进入小区,确认住户门锁类型。
原来,唐某和覃某业来海南之前,通过网络购买开锁工具,只要是同一类型的锁芯,他们仅用三四分钟就打开了门锁,且不会破坏门锁,作案时间选择在晚上,只要房间没人他们便下手。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琼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
琼海警方给失主发还财物 姚锐 摄
对本次公开举行“城南派出所发还入户盗窃案赃物仪式”,海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研室主任黎其武博士表示,退赃是被害人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的有效途径;公开退赃,有利于威慑犯罪,彰显犯罪获利的徒劳性,也因公开而增强了群众对积极司法、阳光司法的信心,是司法为民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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