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赵羽耿 陈晓琪)为认真贯彻落实海口市龙华区消委会关于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牢牢守住群租楼电动自行车火灾“不亡人”底线,确保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难点问题有效解决,逐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尤其是亡人、伤人火灾事故。9月14日,金宇街道联合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为民办实事项目——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验收工作。
根据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金宇街道选取了华侨大院、复式公寓、厦美新村、海德小区四个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比较突出的四个老旧小区,参照海南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DB46T526 --2021)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均建设了室外集中停放、充电棚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监控设备、智能充电桩等,完工后,将新增充电点面积应1020平方米,解决800辆电动自行车同时停放、充电需求。
下一步,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结合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积极推进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整治工作,逐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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