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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粮食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某某受贿一案

2022-09-22 10:24:01  作者:黄其高 刘涵婧 徐莎莎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400

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刘涵婧 徐莎莎)9月20日上午,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东县粮食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某某犯受贿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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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底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县粮食储备仓容建设、装修改造工程等项目中,非法收受工程老板潘某、杨某财物,为其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黄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47万元,王某某分得93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有序进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为深化开展警示教育,县纪委监委组织县直机关50余名领导干部走进法院审判庭,近距离旁听案件庭审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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