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为两个农村困难家庭提供司法救助 儋州检察院获群众赠锦旗致谢

2022-10-01 12:34:16  作者:朗小团 刘蓓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480

本网讯(朗小团 通讯员 刘蓓)9月26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结两起涉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案,并于当日分别将26000元、20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至申请人符某征、符某超手中。


2020年4月30日凌晨1时许,肇事者陈某勋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沿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行驶,适遇符某征妻子陈某刘、符某超妻子何某女横过车道,二人未走人行横道。由于陈某勋醉酒驾车超速行驶,陈某刘、何某女躲避不及,陈某勋驾驶的小轿车正面撞上陈某刘、何某女,造成二人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陈某勋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两名死者无事故责任。2020年12月28日,经法院终审裁定:陈某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陈某勋赔偿何某女近亲属577392.78元、赔偿陈某刘近亲属667582.24元。


判决生效后,肇事者陈某勋未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款,也没有与死者家属就赔偿事项进行沟通。因审判机关未执行到赔偿款项,为此,符某征、符某超分别向儋州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儋州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走访调查,了解到两名申请人的家庭因案致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掌握情况后,儋州检察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司法救助金分别拨付给符某征、符某超二人,有效缓解了两个家庭因该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导致的生活困难。


图片1


9月29日,符某征、符某超专程到儋州检察院,向该院送上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民心”字样的锦旗,同时自愿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对检察机关办理该案表示感谢。


[责编: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