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汉江 通讯员 韩李泽馨)12月14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白沙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白沙县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委党校、县委史志办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通过现场“沉浸式”旁听典型案例,达到警示教育效果。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利用担任中共白沙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白沙县委史志办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3.43万元;超越职权,擅自违规出租中共白沙县委党校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103.224967万元。
在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举证质证,抽丝剥茧式地将案件事实与证据在法庭上呈现,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现场释法说理,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时时提升政治修养和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法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在如何掌权,如何用权,如何对待权与钱,处理公与私这些原则问题上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用权,一心为公,事事处于公心,才能坦坦荡荡做人。
最终,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白沙县检察院始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惩治腐败的决定,严格履行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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