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其高 通讯员 庄岳霖 符多爱)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不懈努力,力促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有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东方金某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方紫某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起,被执行人拖欠申请执行人的租金,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合同,被执行人停止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九龙大道紫某花酒店的经营活动,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判决生效后,东方紫某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东方金某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21日,东方市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动干警70余人,在多家单位联动配合下,顺利完成对涉案酒店财产清点工作,关闭酒店的经营并移交申请执行人管理。
执行行动当天,东方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张冠耀亲自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做法律释明工作,并于3月2日、3月15日、3月20日分别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反复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调解。经过不懈努力,3月20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在酒店内的所有物品用于抵偿拖欠申请执行人的租金1000万元。至此,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矛盾得以部分化解,申请执行人获得涉案酒店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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