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黄宇晴)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毛阳人民法庭在承办的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得知王某形、王某球两名原告皆为五指山市脱贫户,毛阳法庭立即帮助当事人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随着缓、减、免诉讼费审批表的完成,王某形、王某球的诉讼费得以缓交,案件顺利进入审理阶段。
据悉,2023年2月12日,原告王某形、王某球因与被告张某的劳务合同纠纷向五指山市法院起诉,诉讼标的额分别为42323元、18415元,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王某形、王某球应在收到诉讼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诉讼费,如不按期交纳,案件将会按撤诉处理。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因原告王某形、王某球皆为脱贫户,为了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助力当事人依法诉讼,毛阳人民法庭结合王某形、王某球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让当事人不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产生的诉讼费用发愁。
3月22日,案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意愿,毛阳法庭庭长符旭辉当庭主持调解,原告王某形、王某球与被告张某均达成调解,调解过程中确认双方因劳务合同产生的劳务费及还款期限,并约定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此后,毛阳人民法庭根据调解笔录制作调解书后送达至当事人手中,两起案子均以调解顺利结案。
一直以来,五指山市法院认真落实诉讼费缓、减、免政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觉到公平正义,并始终秉持着“司法为民”的理念,让法律能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让穷困成为维护法律权益路上的“拦路虎”。毛阳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倾情耕耘,为民排忧解难,在遇到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时,积极宣传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相关政策,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群众解决交纳诉讼费难的问题,让人民群众第一时间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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