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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法院:建立法官包点服务站 完善非诉调解新机制

2023-07-07 17:19:21  作者:朱家震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3350

  本网讯(朱家震)7月6日,陵水县法院本号法庭包点法官李玉协助群英乡南平居快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对陵水县法院的快调、快结的结案方式表示认可。

  2021年1月26日,万某某与屠某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将万某某承租的200亩左右土地出租给屠某某种植木瓜,租赁期限自2021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现万某某认为案涉土地租赁期限已到,想收回案涉土地。但屠某某认为案涉合同附加条款中有明确约定,(如屠某某木瓜还有采摘价值,案涉土地必须等采摘完毕后再归还万某某,但不得超过2023年8月30日)。案涉土地上还有许多木瓜即将采摘,租赁期限也并未到,并不同意万某某收回土地。而对万某某来说,案涉土地上其已经种植了香蕉幼苗,屠某某如不及时清理木瓜,会严重影响到香蕉幼苗的生长,将面临很大的损失。双方发生纠纷后,万某某私自将案涉土地上的木瓜进行砍伐,屠某某遂报警处理,群英乡派出所将该起案件移交至南平居委会综治办进行调解,因双方对土地返还期限未达成一致,调解未果。

  包点法官李玉了解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前往南平居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包点法官从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下手,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释明法理情理,反复做思想工作。既要考虑到屠某某剩余木瓜的价值,也要尽量减少对万某某种植的香蕉幼苗的影响。

  最终,在包点法官及南平居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都各退了一步,王某某同意将案涉土地上已没有采摘价值的木瓜先行清理,并将土地返还时间提前至2023年8月15日。万某某也主动承认了自己私自将案涉土地上的木瓜进行砍伐不对,并保证不再私自砍伐。至此,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经过诉前调解,圆满得到解决。

  据介绍,陵水县法院“包点法官服务站”在群英乡南平居、本号镇芭蕉村成立以来,本号法庭的包点法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司法服务工作,加强与当地综治办调解专员及村委会调解员、网格员的沟通和联络,收集包点区域的社情民意、纠纷动态及法律需求,向辖区内群众宣传包点法官的工作活动。至今,包点法官为来电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疑问及进行诉讼引导的有6人次,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扩大司法为民的服务半径,缩小与辖区内的地理距离,拉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主动掌握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继续落实包点法官工作机制常态化,为辖区乡镇经济建设、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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